收藏本站 | 发表意见 | 关闭窗口 
长春市规划局职能简介
索引号: A1482001001 产生日期: 2001-9-20
    长春市规划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。内设办公室、机关事务处、党委办公室、法规监察处、纪检监察室、综合报建处、测绘行业管理处、用地规划处、规划编制处、建筑设计处、市政工程处、开发区规划处等。主要职责是:
    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研究制订全市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。
    2、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组织研究、编制、协调、审查和报批工作。
    3、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、定点工作,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组织审查城市规划区内主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;负责全市道路、交通、给排水、电力、电讯、燃气、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;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。
    4、负责全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、转让中的规划管理工作。
    5、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行业和城市测绘行业的管理工作。
    6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的规划、审查等管理工作。
    7、负责独立工矿区规划的组织编制、审核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。
    8、负责对全市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;负责全市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。
    9、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开发应用管理工作。
    10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Copyright © ccghj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l:0431-88779208 E-mail:info-ghj@changchun.gov.cn